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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车间使用安尔森臭氧发生器操作及管理规定

2013-09-20 21:58:48

标签:公司动态

来源:南昌市扬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
目前根据生产实际状况,使用臭氧对生产车间进行熏蒸及消毒,提高生产车间的空气洁净度及对微生物进行控制,提高生产效果及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内容:
1、放置要求。
     臭氧发生器消毒设备为精密仪器,应放置在于干燥处,并要机壳可靠接地。
2、臭氧发生器的操作及使用:
2.1、根据消毒灭菌要求,在控制开关上设置机器工作时间,用作空气灭菌设置为30-90分钟,代替化学熏蒸作大消毒设置为30-60分钟。
2.2、开机前应保持洁净室相应封闭,防止臭氧泄漏,以保证臭氧分布均匀,有效。
2.3、在净化车间密闭的状态下,接通电源,按下黑色臭氧开关指示灯亮,机器进入准备工作状态,此时电源电压显示电源电压。


2.4、按下臭氧启动按钮,调节好定时器时间,定时器调对自动状态,臭氧发生器进入正常工作。
2.5、臭氧发生器工作至预设结束时间后则自动停止工作。
2.6、臭氧发生器正常工作时,若要临时停机,则按下黑色臭氧开关停止即可。
3、臭氧消毒发生器使用时间:
3.1、设备临时停机与过程中清洗时开启,开启时间为30-60分钟。
3.2、正常生产中作为替代化学熏蒸,开启时间为30-60分钟。
3.3、长时间不生产状态下,应将臭氧发生器设置为: 30分钟循环开启关闭状态。
4、注意事项:
4.1、高浓度的臭氧对人体有害,人员在场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开启臭氧发生器(长时间停留在高浓度空间内)。
4.2、人员进入封闭间后应开启封闭间通风机30分钟后或关闭臭氧发生器自然间隔1小时后在进入封闭间工作。
5、每班在开启使用臭氧发生器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